10月外贸新规一览:
1.新一轮稳外贸政策发布
2.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再延长
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规则》实施
4.《海运航空铁路口岸外贸进口货物标准作业程序参考》印发
5.《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6.新设8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7.广东禁止流通使用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应急备案产品
8.埃及放宽进口,降低税率
9.南共体启用电子原产地证明
10.阿根廷将境外邮购商品限额降至1000美元
11.巴西为个人进口外国商品提供便利
12.达飞通知收取亚洲至北欧的超重附加费
新一轮稳外贸政策发布
9月27日,商务部印发《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增强外贸履约能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激发创新活力,助力稳外贸;强化保障能力,促进贸易畅通等方面部署多条政策举措,加力稳外贸。
增强外贸履约能力,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文件提出,各地方要强化防疫、用能、用工、物流等方面保障,确保外贸订单及时履约交付;要研究优化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险承保条件;把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快用到位;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境外自办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境外自办展会规模,持续提升“代参展”成效,对外贸企业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出国出境参展、商洽业务的,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扩大即将召开的秋交会,也就是第132届广交会线上展参展企业范围,延长广交会线上展示时间。
激发创新活力,助力稳外贸。文件提出要增设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增设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增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台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
强化保障能力,促进贸易畅通。文件提出要提升港口集疏运和境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转快运;持续清理口岸不合理收费;推介口岸提质增效经验做法;加强对外贸企业的通关便利化服务保障,实现到港货物快进快出等具体措施。
《措施》全文:
http://wms.mofcom.gov.cn/article/zcfb/ax/202209/20220903351830.shtml
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再延长
为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14日联合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此前相关公告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